四十二章經(十五)
第七章 惡還本身

於自由時報90.08.09(四)刊載

 

佛言:「有人聞吾守道,行大仁慈,故致罵佛。佛默不對。罵止,問曰:『子以禮從人,其人不納,禮歸子乎?』對曰:『歸矣。』佛言:『今子罵我,我今不納。子自持禍,歸子身矣。猶響應聲,影之隨形,終無免離。慎勿為惡。』」

  法律規定,若毀謗他人,令其名譽受損,應受國法制裁;就佛法而言,除此之外,未來還須償受果報。誹謗普通人都會招禍患,更何況是誹謗賢聖或聖中之聖——佛。

   一般鬼神心量狹小,若不小心得罪之,便會遭其報復。佛與神明有天壤之別:於自,佛時時安住正念、安住實相;於他,佛視眾生如一子,以慈悲平等心待眾生,不斷藉由說法及種種方便,希望眾生能棄惡歸善、轉凡成聖,此即是「守道、行大仁慈」。所以,眾生罵謗佛時,佛都泰然自若,無瞋無怨。而謗佛者,必然會招感惡果,身心遭受苦難,但此非佛賜,實屬因果本然。果隨因生,正如影隨身而有,身大影大、身小影小;又如空谷之回音,聲聲皆循原音而重現,歷歷明明。儒家言:「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可活。」謗佛者自受惡果,其理亦然。

  何以面對眾生的惡意辱罵,佛卻沉默不語?一表實無此事,故本無須申辯;二者不可直逆其意,以免其惡心轉劇,造更大惡業;三則不與其更結惡緣,以便勸善止惡;四顯佛的慈悲定慧,非常人可及。曾有外道女假冒孕婦,將木盆緊繫於腹部上,誣陷佛與其有染,佛卻始終默然自處。此時,帝釋天為了護法,化作一隻老鼠,咬斷繫盆之繩,使得木盆落地,事跡當場敗露。外道女除遭受眾人呵責之外,地面忽然震裂,隨即陷落地裡。因毀謗而自遭惡果者,恰如備妥禮品送人,對方若不收納,送禮者只好自己取回受用。

  惡還本身,謗佛者必定自招禍患。不論善法或惡行,莫不猶響應聲、如影隨形;若能明白此理,則應善自守口,切莫輕易誣衊佛菩薩、聖賢、社會賢達乃至一般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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