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二章經(八)
第二章斷欲絕求

於自由時報90.07.21(六)刊載

 

佛言:「出家沙門者,斷欲去愛,識自心源。達佛深理,悟無為法。內無所得,外無所求。心不繫道,亦不結業。無念無作,非修非證。不歷諸位而自崇最,名之為道。」

  上一章談修四真道、斷惑證果,為漸次修證;本章闡述非修非證、不歷諸位,屬於頓悟自心的道理。

   捨離欲愛雜染心,為入道初步,內心清淨則易識心入道。一般人天天都在用心,但用的是生滅心,所以有生老病死;悟了這念不生不滅的心,就如同找到水的源頭,始終有用不完的水。當下這念無昏沉妄想的心,能夠了了分明、作得了主,即是「心源」。契悟心源,方能達佛深理、悟無為法。如何契入無為?修善不執著就是無為。例如,念佛時是有為,念了以後,沒有能念之心、所念之佛,達到寂靜不動的境界,即是無為;修善、做種種利他之事屬有為,行一切善而心無著、無求,無人我、眾生之相,即能通達無為。

  修道須時時檢討反省,將煩惱轉過來,則明白自心一切皆是現成。曾經有個梵志,雙手持花到精舍供養佛陀,佛陀問他有何所求,梵志說:「我為求道而來。」佛要他先放下,他馬上放下了右手的花;佛接著又講:「放下。」這時他把左手的花也放了下來。但佛還要他再放下,梵志說:「我已兩手空空了,為什麼您還叫我放下呢?」佛說:「不是要你放下手中的花,而是要你放下六根、六塵、六識。」梵志終於明白了佛陀的話,立刻放下一切身心,頓證道果。

  心繫於道、希求證道開悟的心,尚有能、所,屬於相對之境。所謂「當體即是,動念乖真」,心性本具,不假方便造作所成,亦非歷次修證而得,頓悟此心,即為最崇高之道。若未能直下承擔最高的理體,不妨從漸修做起,在事上修習,又不執於所修之境,歸於無念無作這念菩提心上,漸、頓圓融無礙,必能達最高的菩提涅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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