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om:傳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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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ent:Friday, December 27, 2002 3:48 PM
Subject:對於女眾出家的問題

  最近同事質問,「為何女眾只能出家一次,而男眾卻能出家多次?」弟子不知如何回答,才能讓同事們去除「佛教男女不平等」的先入為主觀念。

弟子 傳尚合十

中台世界的回覆


  有些人看到佛制男眾能七次出家,女眾卻只能一次出家,心中產生疑惑,認為佛教和世俗一樣,都有重男輕女的觀念,其實是對於佛法中的平等不了解。

  《增一阿含經》云:「四河入海,無復河名;四姓出家,同稱釋氏。」不管白種人、黑種人、國王、平民、男、女,人人皆有佛性,佛性平等,所以都可以來出家,就像法律之前人人平等,這是立足點的真平等。但是出了家並不是就成了佛,還是要依據佛法的道理,在因地上精進用功,當煩惱漏盡,自然就成道證果,而且這個果位,不會因為男女差別而有所不同,這是因果上的平等。就像每個公民都有投票權,此權不因男女年紀有別,但並不是有投票權就好了,還必須真正去執行投票行為(因),才能發生效力,影響結果(果)。相反地,如果有投票權卻沒有去執行,就沒有任何效力。這就是因果法則。

  雖然一切眾生佛性平等,但是卻因為過去所造作的善惡業,召感此世的業報差異,例如生而為人,在智慧有聰明凡愚、長相亦有高低美醜、性別則男女有別,氣力也各不相同。所以佛陀度化眾生也需巧設方便、應機施教,使不同根器的眾生,聽聞最合適自己的法門,而能受用佛法的益處,次第悟入,成就佛道。如同現代的教育有小學、高中、大學;如果對小學程度的學生教導大學的課程就顯得艱深,對大學的學生教導小學的內容又太淺;所以要能應機施教,適才、適性,這也是佛陀教化眾生最慈悲的精神所在。

  佛法中有因人制宜的制度,其實是佛陀為了讓眾生能夠防非止惡、息滅煩惱,並方便不同根機弟子修行而慈悲制定的。例如女眾對家庭的依賴較重、情執也較深,所以佛陀特別針對女眾的習氣,規定只有一次出家機會,使女眾珍惜出家的因緣,能夠不再依賴家庭、放下情執安心辦道,這些規定並非負面,而是慈悲的教化。就像未滿二十歲者的心智狀況還不成熟,所以法律規定其不得投票,此規定並非歧視、不公平,而是基於保護全民福祉所設。

  由上可知,眾生因為自己過去所造善惡業不同,生而果報不平等,大醫王佛陀為了教化眾生,因人制宜訂定不同的制度,實在是一種應機施教的慈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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