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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主題: 自利與利他








當自己的利益與大眾的利益相衝突之際,
先成就一己之私,或許是有些人的選擇。
然而,在滿足自己的同時,往往也損及他人,
痛苦、憂患和紛擾,也因此隨之而來。
佛法教導我們,修菩薩行首要利他,在利他中完成自利。
付出當下,收穫最多的往往是自己;
成就他人,其實就是在成就自己。
悲智雙運,自度度人,
人生的圓滿、世界的和諧,不求自得!


一燈燃百千燈

文/中台女眾佛教學院大學部一年級 見誼法師

  
  記得國小時期,母親接送上下學,乘坐在母親的機車上,每當見到路上有小石子,母親總是停下車來,吩咐我把石子拾到路旁,以防有人不慎滑倒。之後,詢問母親為何總是要這麼做時?母親卻只是說:「如果見到該做的事卻沒有積極去做,因而發生不良善的結果,就是我們的過失。」當時並不明白,心想:「石子並不是我放的,為何沒將石子移走卻是我的不對?」直到漸漸長大,才明白其中的道理,原來別人的事就是自己的事,將自己的好變成他人的好,不需要分彼此,自然呈現出「利他中完成自利」的意義。

隨喜功德 莊嚴自心

  《大學》中提到:「大學之道,在明明德,在親民,在止於至善。」與佛法中所說自覺、覺他,最終覺行圓滿、圓成佛道──此一道理相應。利他的過程中,需要慈悲與智慧,才不致弄巧成拙;為了達到利他,設想種種善巧方便,無形中就能增長自己的智慧和慈悲。

  「普賢十大願──第五隨喜功德」,「隨喜」,即是隨時隨地、歡歡喜喜地竭盡所能給予他人協助,不帶有任何條件。以修行的心路歷程來說,人多心量狹小,見他人有所成就,通常第一個念頭就是起嫉妒心,總是心想:「別人也沒有什麼了不起,自己只是不做而已。」原本的朋友關係,有時也會轉變成敵對。這樣的心念,容易讓自己陷入卑慢之中,患得患失,情緒隨之起伏,無法歸於平靜。因此,「隨喜功德」便是對治的最佳法門。初初開始或許會不習慣,經過一段時間的練習,從只是心念、言語的隨喜讚歎,進而以行動表示支持,乃至凡見好事,便能生起與有榮焉的歡喜心,照破心中的黑暗。其思想的中心價值,不在於成就感,而在於參與感。凡事盡心即有成,成功不必在我。原來平凡的人生,因利人而豐富,造就出平凡中的不平凡。

  古人言:「豈能盡如人意,但求無愧我心。」人生的走向,端看自己的選擇。所謂「獨樂樂,不若與眾樂樂」,與人分享的快樂,勝過獨自擁有,當縮小自己、隨時想到他人之時,心量相對擴大。隨喜功德的果報,不必等到未來,而在每一個利他的當下──隨時皆能懷有歡喜心──何樂而不為呢?

燈燃百炬 明明無盡

  《佛說四十二章經》中佛言:「睹人施道,助之歡喜,得福甚大。」沙門問曰:「此福盡乎?」佛言:「譬如一炬之火,數百千人,各以炬來分取,熟食除冥,此炬如故,福亦如之。」功德利益,不會因為分享而減少,反而因分享而無盡。

  《佛說維摩詰經》也提到何謂無盡燈法門:「譬如一燈燃百千燈,冥者皆明,明終不盡。……夫一菩薩以道開導百千菩薩,其道意者,終不盡耗,而復增益。」菩薩行履,亦復如是。雖然眼前自己的能力有限,無法像太陽光一樣照耀大地,仍發願從學作一盞小夜燈開始。

  小夜燈具有很多功能:其一,不分晴時多雲,不分日夜,隨時都能展現光明。其二,當所有的燈光都熄滅時,萬籟俱靜,只剩小夜燈微微發亮,仍在黑暗中施予無畏,默默守護著眾生。其三,無論是轉角處、樓梯間、走道中,都有小夜燈的身影,以不刺眼的光芒,不彰顯自己的地位,默默地利益著人們。

  願作一盞燈,學習菩薩「但願眾生得離苦,不為自己求安樂」的千百億化身,哪裡有需要,就往哪裡去。祈願一切眾生,生生世世不為自求,唯為利他。發廣大道心,發廣大慈悲心,發廣大菩提心,盡未來際,永不退轉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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