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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主題:如何面對誹謗







  委屈惱恨、忿懣不平,是一般人遭受誤會冤枉、誣謗陷害時會有的反應。

  《了凡四訓》云:「聞謗而不怒,雖讒燄薰天,如舉火焚空,終將自息;聞謗而怒,雖巧心力辯,如春蠶作繭,自取纏綿。」

  佛法更告訴我們:「煩惱以忍辱為菩提,是非以不辯為解脫。」為人生開啟了一條更為寬廣的河道,把冤結融化、將仇恨打包,流入善識因果及忍辱不動的心性大海!



忍惡無瞋 --覺大和尚開示

編輯部整理

  《佛說四十二章經》中,佛言:「惡人聞善,故來撓亂者,汝自禁息,當無瞋責。彼來惡者而自惡之。」此章要旨,一為「忍惡」,二是「無瞋」。一個人能忍惡,必能夠達到無瞋、無懼,令身心時時安詳自在。

忍者無惡 必為人尊

  所謂「人有二十難」,其中之一為「被辱不瞋難」,也是講一個「忍」字。所謂「一念瞋心起,百萬障門開」,瞋心,使我們的心裡得不到寧靜,乃至波及周遭的人。忍耐是做人做事的根本,不論多麼聰明、有才幹,如果遇事不能忍,時時心生煩惱,不但事情很難成就,生活也是障礙重重。忍,包含了定力與智慧,不僅能自安、除惡,亦能處事圓融,為人敬重。真正的「忍」是要安忍這念心,達到忍心不動,是為究竟。雖無法立刻達到寂滅忍,可藉種種方便:稱念佛名、打坐、誦經……收攝身口意三業,漸能體悟心性,達到寂然不動、無諍無我的境界。

  歷史上,韓信曾受胯下之辱。韓信雖然是讀書人,卻喜歡配劍在身上。有一次遇到一位無賴少年故意侮辱他:「背一把寶劍有什麼了不起!如果真是英雄好漢,就把我殺了,否則就從我的胯下鑽過去。」若是一般人,一旦被激怒,可能真的把這位少年殺了,因而鑄下大錯,但是韓信卻能忍下這種莫名的羞辱,真的從他胯下鑽過去。日常生活中,我們也經常會遇到委屈、受辱之事,此時與人理論、爭吵,都無濟於事。若能忍得下來,等到真相大白,更能長養超然的德行。

  行善之人,若處處皆要論是非、談條件,常常起瞋心,始終是凡夫俗子,亦難以成就真功德。因此,當遇到他人惡意破壞時,一方面應思惟瞋心之害及無瞋之益。另一方面,從因果上檢討反省,所謂「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」,對方如此待我,或許是我過去也如此待他之故,所以,要甘心甘受,都無冤訴。再者,雖然我不計較對方所作的惡業,但最後他自己還是會遭罪過,果報還自受,是自己害自己而不自知,實可憐憫。如此,自然不會產生不平之氣,也不會怪罪對方,而得通身清涼。

  因此,佛陀教導我們,行善之時,若惡人故意來擾亂,應當臨危不亂,他動我不動、他亂我不亂、他罵我不罵,既不面紅耳赤地講道理、抗爭、責難,更不為此起煩惱、動肝火。要能行忍辱,逆來順受,令身、口、意均止息不動,自然增長定力與功德。

因果不爽 為惡招愆

  經中佛言:「有人聞吾守道,行大仁慈,故致罵佛。佛默不對。罵止,問曰:『子以禮從人,其人不納,禮歸子乎?』對曰:『歸矣。』佛言:『今子罵我,我今不納,子自持禍,歸子身矣。猶響應聲,影之隨形,終無免離。慎勿為惡。』」何以面對眾生的惡意辱罵,佛卻沉默不語?一表實無此事,故本無須申辯;二者不可直逆其意,以免其惡心轉劇,造更大惡業;三則不與其更結惡緣,以便勸善止惡;四顯佛的慈悲、定慧,非常人可及。

  現代法律規定,若毀謗他人,令其名譽受損,應受國法制裁;就佛法而言,除此之外,未來還須償受果報。過去,曾有外道女將木盆繫於腹部上,假冒孕婦,誣陷佛與其有染,佛卻始終默然自處。此時,帝釋天為了護法,化作一隻老鼠,咬斷繫盆之繩,使得木盆落地,事跡當場敗露,眾人紛紛呵責。此時,地面忽然震裂,外道女隨即陷落。因毀謗而自遭惡果者,恰如備妥禮品送人,對方若不收納,送禮者只能自己取回受用。

  造作惡行,猶如「仰天而唾」、「逆風揚塵」,終將自招惡報。若能明白此理,則應善自守口,切莫輕易誣衊他人,亦不以惡心待人,自然不會遭到惡報。不但如此,還要培養廣大的心量,慈悲為懷,寬以待人,對己則時時反省檢討。《菩薩戒經》云:「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,惡事向自己,好事與他人。」能如是觀照自己,捨棄害人的惡念,以良善的心念待人處事,自然能一切暢行無礙,福德增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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