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善法 結善緣

李永然律師深受惟覺老和尚所提倡 「對上以敬、對下以慈」影響,
堅持與人為善、廣結善緣。
記者 顏永欽/專訪
李永然/永然關係企業負責人

 

  做為一個為人訴訟的律師,心中卻常存要雙方當事人「和解」的心念,與一般汲汲營營要打贏官司的律師相較,永然關係企業負責人李永然這種「與人為善,廣結善緣」的理念,其實也是他一向堅持的人生觀。

  世俗以為的律師的主要工作,彷彿就是誓言捍衛自己的當事人,極盡能事地打敗另一方,事實上這也是一般人找律師上法院的主要目的,不過李永然卻不這麼認為,他堅信,「和解」才是真正的雙贏,訴訟的主體雖然是當事人,不過律師如果能展現善意,促成雙方和解,也是律師廣結善緣之始。

  所以,以「打敗對方為己任」的律師工作,並非不能廣結緣。李永然說,人跟人相處,「人和」相當重要,因為創造人和,就能增加助力,相對的也減少阻力;要人和,就要珍惜人與人相處的機會,不結惡緣,廣結善緣,佛法不也這麼說?

  對別人寬容、接納,不寬容,就生怨恨,對他對己都沒有好處,不本位主義,多給人鼓勵、幫助,「這也是對自己的鼓勵和幫助」。李永然說,對別人是好是壞,人家都會有感受,這些感受,都會回到自己身上。因此,他念茲在茲、付之於生活之中的,莫不是「與人為善、廣結善緣」八字。


仗義而出 提倡預防法學

   所以,他可以在三十歲時,就主動義務出面幫助三千多位十信案的債權人,而且完全免費;七十九年的龍祥投資案,十三萬多名債權人也因為他的爭取而獲致最大利益;這些轟動一時的案子,以及他仗義而出多的不勝枚舉的例子,在在說明一位律師堅持的道德良心與正義感,還有堅毅不撓的個性和毅力。

  近年來,李永然投注所有心力推動「法律生活化」運動,他把法律普及化視為法律人的重要使命,「要建立法治社會,民眾必須知法,知法才能守法,也才能用法。」有人說,大家都懂法了,律師哪來的生意?他說,律師是執業而不是營利事業,所以有其社會責任,他在做的是「預防法學」而非治療法學。

  先了解法,就不會觸法,李永然說,很多人以為講法律就是無情,事實上,很多糾紛就是因為事先不依法行事,空口無憑,導致事後糾葛,所以,站在法律人的觀點,先小人後君子才是現代社會行事之道,這也是他一直在努力推廣的觀念。


坦然付出、懂得寬恕 佛法是助緣

   當然,沒有人可以一帆風順,在遭遇挫折困難時,平日所受佛法的薰修,就成為一股安定的力量和支柱。李永然認為,佛法對他而言,不單是修行,也是助力,當他心情煩躁或受到挫折,佛法就有安定心神之效。他常想,自己得到的夠多了,付出的是不是還不夠?每當如此,他就坦然些。懂得寬恕,其實也是來自中台禪寺住持惟覺老和尚「對上以敬、對下以慈」的箴言。

  對惟覺老和尚,李永然顯現出無比的敬佩,他說,四年前曾有機緣與老和尚見面,但無緣身受老和尚傳法,去年由見胤法師引見他與老和尚再度結緣,深談後了解老和尚真乃一位修行者,也因而加深對老和尚及對中台的佩服。

  推動法律生活化的李永然,對老和尚所推動的佛法生活化亦極為認同,他說,除了對中台禪寺弘揚佛法表示欽佩,在中台推動佛法生活化之時,也導入世間法,亦即佛法所言「佛法不離世間法」,所以他非常樂意擔任中台法律顧問,也希望藉由佛法,積極地將世間法介紹給更多國人。 (摘自大成報/心靈推手 89、09、24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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